违规违纪心得体会
违规违纪心得体会违规违纪心得体会一:违法违纪心得体会通过对《全省政法系统违纪违法案例选编》及《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发言材料汇编》的学习,使我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
思考这些典型案件,他们的犯罪对社会的影响是恶劣的,后果是严重的,留给我们的教训也是深刻的。
这些政法干警腐化堕落的根本原因是自身的理想信念动摇了,失去了正确的个人行为准则,导致私欲膨胀,必然抵御不了种种利欲的诱-惑,最后导致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只有坚定理想信念,才能抵御一切诱-惑,因此我决心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必须时刻提高警惕。
要以这些反面典型为镜鉴,像古人说的那样“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思想道德防线,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
要时刻用反面典型警醒自己“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二是必须要加强学习。
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知纪知法、守纪守法,防范于前,防微杜渐。
只要我们严格执行国家公务人员的行为准则,勤政廉洁,自觉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管理和监督之下,时时自省,事事自警,牢记宗旨,做一个对党和人民、对社会有用的人。
三是必须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
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人不重蹈覆辙。
这些政法干警堕落为人民的罪人,最根
大学生违规违纪违法经典案例汇编
大违规违法经典案例汇编消防篇案例一 2004年11月26日下午15时左右,某经济学院学生陈某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停电后未将插头拔下,并顺手将热得快放于抽屉中,来电后引燃抽屉中的物品,造成火险,幸被及时扑灭,未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案例二2006年3月27日晚19时左右,某高校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学生杨某在洗漱间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离开寝室时忘记拔掉插头,导致暖水瓶爆炸,引发火险,幸被及时扑灭,未造成财产损失。
生命,只有一次;火灾却与生命息息相关。
关注消防,热爱生命,抵御和防范火灾,是当今人类进步与发展的一大主题。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
我们只有了解和掌握消防科学知识,提高防范能力,才能更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对生命的侵袭。
大学生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中具有重要地位和独特作用。
据统计,高校内70%-80%的火灾发生在学生公寓。
学生是学生公寓的主人,因此预防学生公寓火灾,学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如果学生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常识缺乏,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低下,一旦发生火情,势必酿成灾害,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治安篇案例三2006年2月20日下午14时左右,某高校经济学院学生刘某趁寝室无人之机,找来锁匠撬开同寝室同学张某的衣柜,并拿走其放在衣柜中的招商银行卡,通过此卡,刘某取走了张某卡内存款3100元,取完钱后刘某又将招
银行安全学习心得体会
1. 猪腰洗净除去膜,平刀对半开,除去中间的筋,然后浸泡在清水里(加几粒花椒)3至4 小时,除去臊味。
2. 将泡好的腰子,在光面剞上十字花刀再横切宽2.5 厘米的腰花块。
3.马蹄(荸荠)切片。
爆炒腰花4. 葱切鞭炮葱、蒜瓣切米。
5.酱油、白糖、蒜米、葱、味精、胡椒、香油、白醋、湿淀粉,调成卤汁待用。
6. 锅置旺火上,热锅倒入食油待八成热时,倒入切好的腰花,爆油后倒入漏勺沥干油。
7. 锅留余油,回置旺火上,投入调好的卤汁,顺同一方向搅动一下,立即倒入泡油的猪腰,翻锅后淋上明油即装盘。
浅谈当前形势下如何做好供电所管理工作
1 供电所管理存在的问题1.1 “以会传会”现象突出工作会议、迎检会议、电视电话会议,再加上地方政府会议,牵扯供电所所长和业务骨干的精力太多,不能保证在一线工作的时间。
1.2 机构设置不相匹配公司专业部室向供电所布置工作的现象突出;党政工团下达的业务没有综合班组支撑;电网建设要求的同进同出、现场初设踏勘都要求供电所配合,而供电所仅设有营业班和运维班,造成工作职责混淆。
1.3 财务预算不够精准财务预算资金控制严格时造成供电所真实发生的费用长期搁置;资金宽裕时又突击报账,给具体办事人员造成心理负担,同时容易滋生伪造合同虚报冒领、假公济私和突击报账形成“小金库”等现象。
1.4 需求计划管控不力公司内控管理实行各专业部门管理计划合并下达,供电所上报计划并组织实施。
但由于归口管理不明确,供电所需求管控力度较弱,办公耗材超市化运作方式链条较长、需要的物资不能及时补充、无售后服务保障,不适宜当前物流配送需求。
1.5 应急处置滞后严重市公司物资统一调配综合利用没有形成常态,给应急处理和紧急抢修的物资供应造成一定困难;后期抢修、搬迁、改造等发生的费用申报批复较慢;网改、技改后废旧物资占压库存严重,影响应急物资的储备。
1.6 依法维权保障无力供电所无法律工作人员,网改、清障、意外事件等因电引发法律纠纷时自身无依法维权能力。
1.7 绩效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绩效管理不严格,有的供电所领导不敢大胆管理、严格考核,怕得罪人、怕不稳定,甚至出现“哄着员工干工作”的现象。
2 实施供电所规范管理的措施2.1 实行工作计划管理加强与当地政府沟通,消除政府把供电所当作其职能部门的做法,减少会议次数;各专业部室拟定工作计划清单,统一行文下发指导供电所工作,减少内部层层开会现象;供电所做好月度工作小结,对未完成事项做好说明;各专业部室对供电所不能完成的工作进行分析,及时帮助解决;各专业部室临时性、阶段性工作尽量减少或不向供电所延伸。
2.2 完善机构设置优化配置供电所工作机构,组建综合班、营业班、运维班、电网建设班、服务指挥分中心等班组,重新梳理和界定业务界面,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流程;量化工作指标,实行绩效管理;整合基础资料信息,建立各专业过程管控流转单据、基础信息记录和作业保障资料等档案,提高工作效率。
2.3 准确核算财务成本对供电所日常费用支出实行标准成本核算控制,精确到月度执行,杜绝年末突击报账现象;对资金流向跟踪稽查,严防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对于非常态性资金需求,供电所提出请示,公司依据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在规定时限内做好处理。
2.4 需求计划对口管控办公耗材、安全工器具、备品备件、车辆油耗、公务接待等实行归口管理,供电所提出需求,专业部门拟定计划,公司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实施。
2.5 建立完善应急机制发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供电所应迅速组织现场勘察,拟定物资需求计划,同时收集相关气象资料、现场图片和视频资料等,为后期费用成本核算提供依据;公司统一就近调配物资,确保应急物资供应;对不怕吃苦、应急抢险有功的一线员工,公司应给予奖励和补贴,以激发员工工作热情。
2.6 综合利用法律资源公司建立专业法律维权队伍,对发生干扰、阻挠、无理取闹等涉电纠纷事件的供电所,应及时给予法律援助;对涉及赔偿事件,在依法追责的同时,妥善解决资金来源,消除供电所后顾之忧。
将与供电所工作有关的法律经典案例汇编成册,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提高员工依法履职的能力。
2.7 发挥绩效管控效应建立劳动纪律常态巡查机制,实行领导追责、失职问责,督导供电所加强员工管控;对供电所各岗位工作实行量化考核,任务完成情况与绩效挂钩;实行全员绩效排名,作为员工晋升、奖励的依据;管理人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位员工的工作业绩,不受歪风邪气影响,营造浩然正气的工作环境。
2.8 加强供电所组织建设供电所承担有千家万户的电力供应和保障任务,对接着乡镇政府和村委组织,仅靠所长一个人无法有效推动全部工作。
因此,必须强化供电所的所委会、党支部、团支部、工会小组等组织建设,要明确各个组织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发挥各个组织的作用,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9 强化供电所区域办公场所建设随着电力新技术、新设备的大量投入和应用,供电所员工分散作业方式已不能适应当前工作要求,须筹建区域办公场所,实行农电员工集中办公,便于供电抢险、抢修、服务等工作的有效开展。
可以在3—5 个行政村的中心村设办公地点,组建中心电工组或供电协作区,明确工作任务、岗位职责、服务标准,实现农电员工集约化管理。
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做好党建工作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法治中国”作顶层设计,用法治为改革护航。
根据十八大以来的中央精神,可以清晰地看到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本文旨在探讨如何以人为本、以法为度,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融入机关党建工作中,更好地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发展。
(一)树立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
将法治思维方式运用到机关党建管理中,要着重培养“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用法治维护公平、保障发展、惠及全员,激发和调动起全员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树立起对法治发自内心的认同和尊崇,使法治思维逐渐成为机关全体党员普遍的思维模式,逐步形成法治文化。
具体树立“四意识”:1、树立学法意识。
加强法纪规德学习。
重点掌握有什么权力、边界在哪里、行使的程序是什么、不依规行使应承担什么责任等,提高依照规定权限、程序行使权力的素养。
2、树立尊法意识。
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对于法律已经进行约束的内容,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没有超越和例外的特权,只有遵守和执行的义务,杜绝超出法律约束的随意决策、违规决策,尊重法律权威。
3、树立守法意识。
要遵守规则,规则一旦突破,就会失去公信力,成为摆设;要按照既定的规则办事,在兼具灵活性和包容性的同时,时刻绷紧规则的弦,不能以具体事件特殊办理,来突破规则的界限。
4、树立用法意识。
要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方式。
在开展工作时,从权利(权力)与义务的角度来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二)结合实际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
法治是依据法律的治理,运用法治方式推进机关党建工作,首先要有完善的规范制度。
尽管我党已经有两万件法规,但存在质量不高、制度老化、碎片化现象严重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年-2017年)》从全面规划、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三个方面出发,进行了顶层设计。
作为基层党建机关,在党建制度化的过程中,可以从“四方面”入手:1、做到制度的专业系统性。
我们要对相关党建制度进行系统化梳理,按照不同类别、效力等级、发布时间先后,及时进行收录和归类,方便了解制度的来龙去脉。
对于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机关不再重复制发文件;对于上级作出规定的内容,要确保在不违反上级规定的情况下进行细化和完善,不能突破上级规定的界限;对于不同制度规定之间存在的矛盾,要定期进行梳理,明确解决方案。
2、做到废改立的持续性。
要坚持动态完善,继续围绕已经发现的法律风险点,开展与自身党建工作相关的制度废改立工作;要继续实施风险点动态管理、不规范行为即时识别,持续排查、持续改进,堵上制度的漏洞;要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管理内容,及时上升为制度;要对不适应新的上级精神要求的,及时修改和废止。
3、做到解释的权威性。
不同人对制度规定存在理解偏差,要加强对制度的解释工作。
由专门的解释部门对相关制度疑问进行研究和解释,定期与上级部门和有关专家进行沟通和研讨,明确制度适用标准、统一判断准则,避免口头解释和多头解释。
4、做到案例的示范性。
“以案说法”更容易加深对制度的理解和执行。
对于在工作和检查中发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对于一些典型的事件,可以定期进行整理,将涉及到的具体事例进行汇编,用案例教学的方式,明确权力(利)行为边界,加深对具体事件中规定内容的理解,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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