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读后感
[风景读后感]昨日,抱着想了解一下亦舒心中的荼蘼花目的,我在网上找出她的《开到荼蘼》打印下来看,风景读后感。
原来我早已经看过了亦舒的《开到荼蘼》。
可能是上大学之前看的,而且是手执着白纸黑字的书本看而不是对着电脑看的。
我同样没有看书名和作者。
今日再翻开这本书,故事的梗概已经模糊,但一页一页地翻过去,书中如轻舟入重洋的挣扎和不安感扑面而来。
开读之前,我想了想第一次读这本书留给我的印象是什么
唯有女主角对旧情人的怨恨和恐惧,以及同性恋。
我甚至对其中死亡、自杀、挣扎和爱情、亲情、友情都没有什么印象。
当然,父母的爱是一开篇已经感受到的。
只是可能太理所当然了而被忽略了。
但,开到荼蘼这几个字是一点印象都没有。
但这一次,我读到了更多的东西。
女主角还摆脱不了过去的阴影,但努力挣扎向上。
而当她为了父亲的工厂而直面旧情人的时候,她分明开始变得坚强成熟。
当然,这与她遇到另一个真心爱她的人不无关系。
虽然她对爱情抱着受伤的鸵鸟态度,可有可无,表面上她是为了让父母安心。
但事实上她同样被深深地吸引了,甚至为了这份分不清是同情还是爱情的感情勇敢坚强起来。
到故事的最后,女主人公从表妹的爱情中似乎看到了平淡的幸福,只可惜,这种平淡对于她这个活得过了头的人来说是咫尺天涯,因为花开到了荼蘼啊
还有,女主人公内心还有深深的忏悔。
知耻近乎勇,正是随着故事发展,女主人公处处流露出的真诚的悔意,可以感受到她渐渐勇敢起来。
至于那位才华横溢的服装设计师,他最后也为自己的选择埋单,为他自己的任性和成长付出代价。
他对女主人公的爱情或许是真的,但诚如表妹的张先生所言,他是一直需要人照顾,他不适合女主人公,读后感《风景读后感》。
他一直没有长大。
那位左女士,也就是设计师的姐姐,我同情她。
我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也是同情她的。
至于反角一号那位滕先生,他是一个倒霉透顶却活该的贱男,我不同情他。
诚如他自己所控诉的一样,这个世上多少男人在玩弄女人还可以保存家庭事业面子,为什么他就活该那么倒霉妻离子散身败名裂还差点丧命。
但我想世上没有无因之果,他遭到他人如此绝情的对待必定有一定的理由。
这就好比强奸一个荡妇和强奸一个良家妇女是不一样的;包养一个青春美丽的小女孩和欺骗一个清纯美丽的小女孩的感情也是不一样的。
有那位左女士的事例为证。
人啊,看清楚自己是什么东西以及面对的是什么东西绝对重要。
那开到荼蘼呢
故事的最后写道:可恨文思似荼蘼。
作者认为文思是女主人公的荼蘼花。
花解语说荼蘼花代表人生最刻骨铭心的爱恋过去了。
但文思是女主人公最刻骨铭心的爱吗
她很不幸,人生的一开始遇到的爱不是真爱。
文思的爱是她遇到的第一份真爱,但刻骨铭心吗
我一直以为开到荼蘼应该是建立在很美丽的基础之上的。
但这个故事不算美丽,甚至不能说凄美,有一点点丑陋,是张爱玲说的华丽旗袍上爬着的虱子的故事。
荼蘼花还有另外一个寓意,黄泉路上唯一的风景。
如果故事将继续下去,我倒是觉得女主人公很难此生获得宽怀,她已经是一个一路走向黄泉的孤独者,而文思将是她此生唯一的风景。
最后,这本书采用的是多段式的写作手法。
我第一次接触并运用这样的写作手法是在小学的一篇作文中。
当时我的语文老师还赞美我用的新颖。
但后来我便很少再用了。
这样的写作手法虽然行文简洁方便,而且可以节省很多场面描写。
但要写好也不容易,首先段落之间要有充实的内容作基础,让潜台词无声胜有声。
其次,不便于抒情。
这样的写作手法有一点点接近意识流的味道,很适合网络阅读,不过拿在手上便分量轻了很多。
这也是为什么,我觉得这只是一个故事而已。
无法和张爱玲的著作相比与。
〔风景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偶然的风景》读后感
很显然,的全部笔墨都用于突现出生存本身的意义。
小说通过描写人物对其生存处境的应对方式来使生存意义得到明确无疑的显现。
除了二哥和七哥之外,这个家庭中其余的成员全都疲于应付生存现状的种种沉重压力,他们自然地认可了命运的安排,只是在既定的境遇中实现自己卑微的欲求。
他们的人生中不存在什么理想,生存本身就是他们的全部世界。
但二哥却是家庭中的一个例外,他由于遇到少女杨朗一家,懂得还有另一种美好文明的生活方式,于是在心中便埋下了追求文明和美善的理想。
二哥成了一个真诚的理想主义者,但事实上那种文明在生存中也有着极残酷无情的一面,而他的热烈的理想最后遭到粉碎,使他再也找不到活下去的理由,他的自杀就象征着理想主义在真实生存境况中的失败。
与二哥不同,七哥尽管也心怀改变自身命运的理想,但这理想却是生成于生存中恶的根芽中,他的生存哲学是:干那些能够改变你的命运的事情,不要选择手段和方式。
在七哥的心目中,没有善与美或文明与理性的余地,他的全部为人原则只有一个基点,就是生存本身:“生命如同树叶,来去匆匆。
春日里的萌芽就是为了秋天里的飘落。
殊路却同归,又何必在乎是不是抢了别人的营养而让自己肥绿肥绿的呢
”七哥可谓是自觉地认识到了生存的意义,所以他才愈加成为积极的生存主义者,而他由卑微到富贵的命运变迁似乎也验证了这种生存哲学的意义:在生存境遇中根本就谈不上任何超越的可能。
无论是对于以上述及的那种冷酷的生存景象,还是对于七哥式的生存主义,方方在这篇小说中都没有显露出明显的观念评判倾向,这无疑透露出某种在中尚属新鲜的创作信息。
以纯客观叙述来实录凡俗人生中的种种本相,以及揭示出生存本身的意义所在,这里显然舍弃了过去那些观念性的道德标准与情感认同,不动声色地使生存的观念,或说是一种民间的价值取向非常实在地突现出来。
(事实上只有在以生存为内核的民间尺度上,对于七哥式生存主义及棚户区生存状态的谅解才真正成为可能,并具有实在的意义)。
在一定意义上,开拓出了一种写作的新空间,即处于社会底层的都市民间的生存世界。
这种开拓性的写作改变了我们对于现实的认识,以及相应的导致主体与现实之间的关系调整。
依照民间的尺度,知识分子首先应该反省主体意识的实在性,面对生存本身的严峻性,任何超越其上的思想意识往往都会显示出它的空幻与虚弱之处,以此认识为基础,促使人们必须重新回到更根本的现实探求之中。
就此而言,《风景》的文化意义正是在于使我们对生存本身恢复了应有的警醒与思考。
《风景》是新写实小说中最贴近自然主义方式的作品。
描写凡俗人生,刻画粗鄙丑陋、野蛮冷酷的生存景象,这实际上原本就是式的基本特征,《风景》在这些方面都有着很浓的味道。
基于这种形式上的暗合,我们也许可以在更深在的艺术层面上来探讨新写实小说对于现实的还原,即是如式的自然主义方式,为中国提供了一种新的。
由这种在人们心中激起的应合与广泛认同来看,《风景》在小说艺术上成功地增添了某种新质,从而使中国的艺术形态得到了新的丰富。
第二节 当代生存意识的经典文本:《风景》 方方的中篇小说《风景》[5]和的都问世于1987年,是新写实小说的两部开山之作,但比较之下,《风景》在对生存状态的还原上更具有一种令人震撼的探索精神。
这篇小说写的是武汉底层社会一个贫民家庭在几十年间的遭遇:父亲是个码头工人,性情粗暴而且为人凶悍,母亲则十分风骚粗俗,他们在大半生中都过着一贫如洗的生活,所得只有十个儿女,除了最小的一个生下不久即夭折之外,其余九个像野生植物般地在放任自流中长大成人。
情节的主线是父母与七哥的故事,其中又依次串起其他八个孩子
草原的好词、好句、读后感是什么
我最感谢的人 在现在所在的学校,他,是我最感谢的人。
他并没有我和我朋友玩的那么亲密,也未必比我朋友对我的好那样多。
但他是我最想感谢的人。
因为无论我的朋友对我有多么好,我都可以从平时的游玩和物资里回报,而他,我真的不知道应该怎样应该怎样去感谢了. 对于他开始给我的印象,是一个腼腆的大男孩,但却有些呆呆的,平时的话不是很多,以至于我认为他除了学习就没 好外并没有什么优点可言,所以对他的印象并不深刻。
这个学期刚开学,老师就安排我们换位置了,就这样他就做到了我的后面,当时离开了原来和我聊得很好的朋友,本来就很难过,再看到他,我心想这段日子要无聊咯,上课没有跟我解题了,也没人跟我打发无聊的时间了. 对于刚开始我是怎么开始问他问题和讲话我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就那种很自然的问他一些问题开始的吧,因为他学习很好. 日子就不知不觉的过了,随之我问他的问题是越来越多,其实因为他学习好,很多人一有问题就第一个想到问他,但我敢说,没人比我问得更多了,因为我上课下课都在问,而他似乎有用不完的耐心,竟然真的一题题给我讲解.虽然有时候也许我问的问题太简单,他就会随口说“笨死了。
连这都不会做”“这么简单的题都还要问
”之类的话,但说完他还是同往常一样继续耐心的回答,所以我也就越来越依赖他了,让我觉得只要有他在,上课老师随时提问题或学习上的问题都没什么好怕的。
再后来我干脆叫他老师了,因为他教我的真的不比老师教得少,况且他还有所有老师都没有的耐心呢。
我老师老师的叫着,他一题一题的回答,尤其是要段考的那段日子,自习课很多,我一天做几十张卷子,当然问题就随之而来越来越多。
有一天我想问他借他做的习题来看一看,结果发现他什么都没些。
那一刻我突然呆住了,我写一题就问他对还是不对,错了他还要一一讲解,他哪有时间写自己的作业呢
当时我才发现我是多么任性,从来都不考虑他的感受,虽然他没有抱怨什么。
那一瞬间我有多么的感动啊,真的从来没有那样的感动过。
可我却从来没有开口说一声谢谢,说实话,是因为面子. 当然他不仅是教我学习,他也经常跟我聊天。
虽然我知道上课聊天是不对,但是有些不怎么重要的课,他可以帮我打发时间,他还教我怎么转书,虽然我总是学不会。
就在前两天,不知道是谁开始传言说我们两个的关系不一般,其实这也不是第一次,我向来不管,因为我不希望他们无聊的话语让我失去一个好老师。
然而这一次的传言与以往不一样。
他们说是我不喜欢他而他还自做多情。
当时我真的很生气,因为他什么都没做,之所以被误会是因为我整天问他问题,他什么好处都没得到却遭到别人的诬陷,他却无发申辩。
我真的很对不起他,明明是我问他问题,却害了他被别人误会,我真的很歉意。
星期四,老师又再次换位置,而他,也不再坐在我后面了。
那时候我没说什么,可到了中午,泪却不由自主的流下来。
只要一想到他是怎样耐心教我,他帮了我多少,我就很难过,这是我对于除了我爸爸之外的男孩第一次流眼泪.我承认我是真的很舍不得,这种舍不得不下与我对任何一个朋友的舍不得。
我一直在颜萍背后哭,一直哭着说感谢他,对不起他。
真的,那一刻我真的知道了什么叫失去了才知道在珍惜,我相信男女之间是有真正的友谊的。
我知道我对他那种感觉不是喜欢,真的就像对朋友的那种感觉。
有时候我真的希望他是女的,这样我就可以肆无忌惮的很他聊天,说话,但这有怎么可能呢
在他帮助我之下,我的学习真的进步了很多很多,我敢肯定这次短考的好成绩绝对有他一半的功劳,我很想报答他,可我不想以钱来报答,这样一来就像一比交易,很俗。
我现在一想起他转书转得比较久开心得像我炫耀时的神情就想笑,其实他真的是个很单纯的人,我突然很希望他是我的哥哥。
我很珍惜我们在一起那段生活学习的日子,回忆总是那么美好,谢谢你,帮了我那么多!你让我学会了无私,学会了宽容.我真的很感谢老天让我认识了你,一个让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的你! 读《遥远的岛》有感 在《成长的岁月》的《内心的成长》这个分目录里,有篇名叫《遥远的岛》的文章,给我们讲述了两个孩子内心成长的故事。
从前有两个孩子,他们一心向往着海上的那个神秘而异彩纷呈的小岛。
可是当终于有一天,他们真的踏上这个小岛之后,才发现,这只不过是一片不成样子的荒野。
他们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就是曾日夜向往的小岛。
他们回家之后一直很难过,也从此不再看这个小岛了。
看了这篇文章之后,我感触很深。
从对梦的痴心幻想到逐步认识冰冷的现实,也是成长的一个重要的内容。
每一个人的童年时代,都是梦的季节。
小时侯,我们阅读的,是美妙的童话,画的,是无拘无束的想象画,听的,是欢快的儿歌,做的,是无奇不有一心向往的梦。
小时侯,在我们的眼里,周围每个人都是笑着的,每个故事都有圆满的结局,天空,可以画成绿色,狮子,不会吃人……一切都是多么美好啊。
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时间的飞逝,我们长高了,长大了,看到的东西多了,也懂得了不少。
其实我们有很多梦想,当我们真的涉足期间,却突然大失所望,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比不上人的想象那么美好。
我们总会慢慢发现,不是每个人都是笑着的,不是每个故事都有圆满的结局,天空,毕竟还是蓝的,狮子,还是会吃人…… 我想起了以前在作文选上看过的一篇作文。
它讲的是作者快小学毕业了,想考上重点中学。
一天晚上,作者的妈妈请了重点中学的几位老师到家里来吃饭,并给他们送礼,让他们帮帮忙,让作者“顺利”进入重点中学。
作者当时感触很深,也很诧异,重点中学不是只有考好试才能进的吗
为什么有些人学习不好也能进重点中学
大人却对作者说:你是小孩,你不懂。
的确是这个样子的,我们毕竟还是小孩,我们还有很多事情不懂,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始终还是会懂的。
我们也会发现,我们的梦,也可能像《遥远的岛》这篇文章里的那个小岛一样,只是一片荒野。
当热烈的梦想遇到冰冷的现实,我们也会因此而难过,伤心。
“成长的感觉,外人看来,是芝麻开花节节高的喜悦;自己体会,则有蛹虫化蝶的痛苦和新鸟破壳的挣扎。
”是的,随着年龄的增长,有的事情我们不得不去认识,去面对。
我又想起了,老师曾说过,像我们这种年龄,应该暂时告别童话,多阅读些现实的文学作品。
不错,童年的梦,热烈的梦想遇到冰冷的现实,可能会一个个破碎,而我们,正是踩着这些美丽的七彩梦的气泡,一天天成长的。
读《红楼梦》有感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 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枉凝眉》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
《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
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
曹雪芹笔触下所创造和热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阶级的贰臣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定的是封建社会的虚伪道德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
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
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必须追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神往的自由之身。
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现了这场无声的较量。
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硝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质本洁来还洁去”,在面对封建礼教下的种种迫害和冷漠,甚至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质本洁的追求始终不弃。
我们感叹贾、林两人爱情的悲剧的时候,看到了造成悲剧的一个重要因素:林黛玉的清高的个性,她的个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融合”,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悲剧的开始。
《红楼梦》中她葬花的一段情节,是她的个性体现的焦点所在。
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袒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
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
”“ 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
天尽头
何处有香丘
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
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
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 一个世俗之人无法明白她的思绪,“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面对落花,她想到自己死后的情景,无法释怀,又潸潸泪下。
在封建礼教前,她的自卑激发了她的自尊,当宝玉挨打后,工于心计、精于世故的薛宝钗送来了药丸,而且还用训教的口气规劝宝玉改邪归正。
但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宝玉的支持人——善良孤傲的林黛玉却只是一味地哭,把眼睛都哭成了桃儿一般,她的哭不是软弱,她以哭这种独特的情感体验来真诚声援宝玉,默默对抗封建礼教,因此只有他们二人的心才贴得最近,爱得最深。
“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作者通过贾宝玉的眼睛为我们描绘了一个聪明多才、美貌体弱的病态美人。
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子,无视世俗的传统规律,反其道而行之。
在经受了无数摧残之后,生命尽头到来之际,封建社会的狰狞面目加速了她的香消玉陨。
看过《红楼梦》,我们不会忘记黛玉临死前的那个场景,病危之际,紫鹃四处求人,却没人肯帮。
为避免晦气,贾母把宝玉的婚事也转到别处去办理。
一面是成亲的喜庆景象,一面是死前的哀怨凄婉,“天尽头
何处有香丘
”无怪乎黛玉的葬花吟诵。
什么地方有一个干净的、理想的地方,究竟什么地方有我自己的理想的地方,是香丘呢,我现在所处的现实社会都是污浊不堪的,我要找一个自己的理想的地方,黛玉至死不放弃对自由的追求。
我们为之揪心,为之愤懑,一对追求自由的青年男女在封建的枷锁之下生离死别。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黛玉就这样在宝玉的婚庆锣鼓声中离开了人世。
带着她的那份甜蜜走了。
甜在何处
甜在这个人不接受世界,世界不接受人的世界上获得理解和亲爱,在孤独无依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温暖;在情爱无傍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伤痛。
虽然最后她成为了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
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红字》读后感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作者用蔷薇花象征美与善,用监狱象征死亡,用一道光,一只鸟……象征丁梅斯代尔与白兰之间的爱情的结晶——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在作品的最后,在白兰和丁梅斯代尔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一片墓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这句话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朝花夕拾读后感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致加西亚的信》读后感 读完《致加西亚的信》,我并没有想象中的激情澎湃,感慨万分,因为书中所表达的精神我都懂,也经常经意不经意地这样做,于是它对我来说只不过是将这种精神明朗化,系统化,并辅以例子为佐证,让我感触较深的不是书的内容,也不是书中提倡的精神,而是读书的人.服从本是下属该做的事,最基本的做人道理,就像子女要赡养父母,吃完饭要洗碗一样天经地义的事,却要值得如此大力的推行,竟有如此多的读者,从侧面说明了这是一个严重的人性问题,如果从这一点来说倒是让我感慨万分了. 如今像罗文这样的人少之又少,为什么呢?真正的原因并不是大家不想做事情,不想把事情做好,而是思想上存有瓶颈.主管给他的任务有一个,他的疑问却有十几个,我忙,没空人少,没办法做到能做到这样已经不错了,不要太理想化了我的下属理念太差,我也没办法让某某做可能会更好等等堂而皇之的,而他提出这些问题不外乎有以下几种目的:(1)摆困难,让你降低要求;(2)摆完困难,让你觉得让别人做会更好,那么他就可以偷闲了;(3)有言在先,万一事情没办妥,不能完全怪他,你会体谅他的;(4)希望你帮他解决困难. 或许这时候有人要问:难道上司给我们下达任务的时候我们只能说:没问题,其他的什么都不能问吗?诚然不是,假如主管让你到A城市送材料,而你不知如何到达A城市,顺便问一下主管A城市在哪里,如何搭车,省得到处找到处问,如此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何乐而不为呢,可是如果连主管也不知道怎么办呢,一切都得自己解决.如果你不能帮助主管解决一些难题的话,那要你何用? 我们一直都在推崇罗文——将信送给加西亚的人,却忽略了两个重要人物:派罗文去送信的人——美国总统麦金莱和推荐罗文的人——情报局长阿瑟.瓦格纳上校.千里马不多,伯乐更少,如果没有阿瑟.瓦格纳和麦金莱的信任,慧眼识英才,也不可能派罗文去送信,因此,美西战争从侧面反映了用人的重要性,而我们的企业是不是也该清楚每个主管,员工的优劣,让每个人去做他最合适的,能发挥最大优势的工作. 《呐喊》读后感 ——自然的身影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
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
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
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
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
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求一篇400字左右的读后感,是读老舍的{济南的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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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急急急,火速
老舍笔下济南的冬天的确好美、好美
老舍固然没有效富丽的词汇,但字里行间无不透过着老舍对济南的深爱,济南在老舍眼里简直是人世天堂
我记得他白叟家曾说过“济南的秋天是诗意的,上帝把夏天的艺术赐给了瑞士,把春天赐给了西湖,把秋天和冬天全赐给了济南”
从此你能够看出我们的先师是何等地喜欢济南
瑞士只占了一个夏天,西湖只占了一个春天,而济南确足足占了一个秋天和冬天
可见济南在先师心目中的份量
可是,可是,我们糊口在先师笔下的天堂里,我们感应了什么
若是我们不勤奋,我们若何向先师交待
糊口在济南这座斑斓乡村的人,醒醒吧
当你站在济南的土地上,我不知道你听到了她的心跳没有,若是你没听到,你就太自觉了
我们的扶植者和办理者,你们的每一步规划,当你们的笔在远景上划出一个符号时,笔尖下收回的悄然的“沙沙”声可是济南的喘息啊
2:明天三更,红红的太阳挂在蓝蓝的空中上,很是谐和,让人感受到一种很暖和、很恬逸的感受。
坐在书桌前,借着这一缕缕素净的阳光,看起了老舍写的《济南的秋天》。
老舍(1899—1966),原名舒庆春,生于首都北京。
我七八岁时,还不熟悉老舍,自从看了老舍的一篇文章后,我对老舍的印象就出格深,其时我感受老舍的文章真是无人能比,感受他的文章很奇特。
老舍写了良多描写济南风景的文章,深受巨匠的喜欢,良多人赞赏到:“老舍的言语,不论写人、记事或写景,都是那么的简朴、精美,含有诗意的滋味,真是让人沉溺在其中呀
”关于其他老舍的文章,也有如许一个开阔活跃的特性。
济南的秋天是有很少人会想像到的。
重点写了上帝把秋和冬的美全赐给了济南,秋和冬是分不开的,秋刚刚睡熟一点,就是冬。
把秋天济南的特性写的很详细一看就让人大白,读了以后,让你像此刻就去济南看那斑斓的风景。
要看水,就要看秋水,看山,就要看秋山,这个秋才算个秋。
济南的泉良多,所以被人们誉为“泉城”,这也给济南的秋天增加了一道光彩。
作者把济南秋天的色彩写得很美,把和此外处所色彩特性给写进去了。
山腰中松树的色彩,是那种青中带黑的,山脚下就像带着的一条条彩带,一层一层的。
山顶上的色儿也跟着太阳的转移而不合。
看见此景,真让人想写几句诗来。
老舍写的文章,把我们领到了济南这座老城,梦想中济南山清水秀,水和天一样的清凉,像在诗境里一样。
地上的树叶,像在大地上铺了一个黄地毯,踩上去,那些树叶就起头“沙沙沙沙”地唱起歌来。
读了老舍写的《济写景文章500字南的秋天》,真是感受哪里的秋天风景都不如济南的老舍文章:《济南的秋天》读后感美。
济南的冬天是美的,老舍先生笔下济南的冬天更美。
那山、那水、那阳光、那白雪……都给人一种美的享受。
特别是浸透在如诗如画美景中的浓郁情致,更使作品带有了一种神韵,一种悠长的味道。
本文值得玩味的地方是很多的,在此略述以下几点:文章布局谋篇层次井然。
开头一段,写济南冬天的天气。
作者以自己的亲身感受,通过和北平、伦敦、热带的对比,写济南冬天无风声、无重雾、无毒日的 “奇迹”“怪事”,突出它的“温晴”,赞誉它是个“宝地”。
这是贯串全文的主线,济南冬天独有的美景,都是与此相联系的。
第2段开始,“设若单单是有阳光,那也算不了出奇”是个重要的过渡句,转到对冬天山水的描写。
在分写山水之前,先给人以济南的总体感,用拟人的笔法烘托出一个“暖和安适”的“理想境界”。
作者紧扣住这一点,绘山景,描水色,寓情于景,既表现济南冬天山水之美,又寄寓对祖国河山真挚的爱。
文章用了三段文字写冬天的山景,先写阳光朗照下的山,次写薄雪覆盖下的山,再写城外远山,勾画出一幅淡雅的水墨画。
第5段写冬天的水色。
作者极写水藻之绿,以衬托水之清澈、透明。
又拓展想像,将天光、水色融为一体,描绘泉城鲜亮明丽的色彩。
最后,以简明有力、含义丰富的一句结束。
全文安排有序,脉络清楚,衔接紧密,推进自然。
孝在我心中读后感的开头和结尾
囧谁便选一个囧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
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鲁讯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狮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
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像广东话中的一句俗语: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烂野。
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
这可需要反思一下。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阿长与〈山海经〉》。
《阿长与〈山海经〉》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
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山海经》。
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比如《阿长与山海经》,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
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
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
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
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
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 “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
可悲的人啊
《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二十四孝图》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
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
”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
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
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
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
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
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 五猖会读后感 《五猖会》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
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
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
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
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
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
”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
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
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
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
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我们的大人,真该反省反省了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后感 我读了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后,十分羡慕鲁迅先生在百草园度过的美好时光。
文中充分描写了百草园给鲁迅先生的童年带来的无限乐趣。
“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光这些景色,就让鲁迅先生百玩不厌。
百草园这个乐园仿佛会让读者恨不得马上去那儿饱饱眼福呢
文中的长妈妈还给鲁迅先生讲过一个关于美女蛇的故事。
故事告诉我们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
然而这个故事给鲁迅先生有了些“后遗症”。
鲁迅先生从此在夏夜乘凉时,总有些担心,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
这合理的写出了鲁迅先生年幼时害怕的心情。
当鲁迅先生要到上学的时候,家里人将他送到三味书屋,也就意味着鲁迅先生要和他的蟋蟀、覆盆子、木莲等……要说拜拜了。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
尽管如此,鲁迅先生还是经常和同窗们出三味书屋后的一个小园玩。
虽然能折梅花、寻蝉蜕、喂蚂蚁,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这远远不及在百草园的自由、快活。
这篇文章不仅用百草园的自由快乐同三味书屋的无味作对比,表现了儿童热爱大自然、向往自由的心情,而且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达了鲁迅先生儿童时代对大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情。
落墨的部分是很令人惊诧的。
“名医”居然对临之将死的人说“不要紧的”果不其然治死了人,却仍然提笔写下百元的药方为死人服下。
荒唐
而那主人仍旧很客气地送他出门。
鲁迅前辈真的是很伟大,所以,我便要推翻第二段对网站上的事发表的观点了。
从这篇文章——根据看得懂的文章分析,鲁迅前辈不是那种使劲骂的人,我觉得,他只是通过大量的讽刺而让人们认识自己的错误,例如这个事件,骂了么
找不到骂人的词语。
所以,鲁迅前辈是那种很厉害的人——批判家(好像是这个词),用俗话说,就是骂人不带脏字,不过,鲁迅先生比这还高一些,他是为了民族的崛起而批判,全是出于公心。
我只能深深地在他身后的风尘里鞠躬了。
“名医”的贪财便如山峰般“屹立”。
接下来,就是“名医”用大量杂乱的药治了鲁迅前辈的父亲两年,没有医好,就介绍别人来医治。
“名医”的形象如雕刻般越刻越深,为了保全名声不顾病人的死活。
唉,我只能叹气。
不过,这种人值得为他叹气么
算了。
也许,这位才是名医。
可惜,这位又是“名医”。
依我看来,他满脑子装的不是学问,而是借口。
尤其是最后一个,特别具有代表性“医能疫病,不能医命,对不对”,好小子,有一个推卸责任的泥鳅,居然还有颜面问“对不对
”再看看他们用的药:河边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原配的一对蟋蟀、旧鼓皮制成的败鼓皮丸。
看到这里,我已经快说不出话了,也只能向老牛喘月一样扑哧扑哧地大口地喘气。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作批判
而现实社会中这种现象也不少见。
对于社会上游荡、坑蒙拐骗、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
并从小懂得追求真理、学会揭穿丑恶事物的本质、辨明是非,并呼吁大家、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鲁迅前辈,真的是一个很难得的人。
对于他的文学功底,不是我最钦佩的;而他那大无畏的精神和满怀为国的火红的心,是令我崇敬的。
鲁迅前辈也是人,然而他不甘做一个平常的人,他不愿在沉默中死去,而愿意在沉默中爆发。
他像一道雷鸣闪电,炸醒了沉睡的人们,震惊了后人的我们。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
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
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
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藤野先生》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饱含中国人的耻辱的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们傍晚学跳舞的喧闹。
这让鲁迅甚为厌恶,也正是这样,他去了仙台,在那与藤野先生相识。
藤野先生的衣着模糊,他为鲁迅添改讲义,他就正解剖图,他关心解剖实习,他了解中国女人裹脚。
在这一个个片断中,我看到了那个对学生要求严格的藤野先生,那个对鲁迅关爱有加,毫无民族偏见的藤野先生,那个对科学严谨求实的藤野先生。
这样一位有着高贵人格的老师,也难怪鲁迅说:“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它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 《藤野先生》也同样记录了鲁迅的心路历程,学医救国到弃医从文的转变,表达了鲁迅深深的爱国主义情感。
在鲁迅留学日本之时,是“风雨如磐暗故园”之时,也是鲁迅个人处于“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时期。
他曾说:“我的梦很美满,预备卒业回来,救治像我父亲似的被误的病人的疾苦”,战争时候便去当军医,一面又促进了国人对于维新的信仰。
“但从匿名信事件、看电影事件,中国人的麻木不仁中,鲁迅才深刻地认识到,学医可以拯救人的身体,却不能拯救人的灵魂。
鲁迅说:“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学医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强健,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
”“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提倡文艺运动了。
” 《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
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 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 死于河中。
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
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 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 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朝花夕拾》的原名是叫做《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
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
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回到家,从书架里拿出从未看过一眼的的《朝花夕拾》,对着那个书名发呆。
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
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
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
前面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
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
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
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小时候,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住在一起,那时我时常和楼道里的一些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一起嬉戏,每次都玩的很开心,以至于每次都忘了时间的匆匆流去,每次都要大人在窗口大喊一声才会依依不舍的结束游戏回家。
每逢佳节,吃完团圆饭,我们又会聚集在那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空地上,点燃我们早就准备好的小烟花,在火光中,尽情的奔跑着,欢笑着,舞蹈着,体验着前所未有的快乐。
如今,我搬了新家,不在出门和其他伙伴们嬉戏了,而是不停的为学业操劳。
每封佳节,也不在出去和伙伴们一起放烟花了,而是站在窗口凝视着那些在漆黑的天空中绽放的五彩缤纷的“鲜花”,独自享受着…… 我喜欢的中国作家,除去朱自清、三毛,就是鲁迅先生了。
这本书当年出版时拟订的名字是《旧事重提》,想来是鲁迅先生嫌题目太直白,便改成了《朝花夕拾》,在此书中,当然也有鲁迅先生一贯的讽刺辛辣,但更多的,却是一种老年人回忆往事时的脉脉温情。
书中的十则故事,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藤野先生》,这故事,当时,中国在邻邦日本的心中的确是一个弱国,可是,当我看到《藤野先生》中的那一段话,便没有来由地心痛起来——“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自然是低能儿……” 让我想起在郁达夫先生的《沉沦》中,那个在心中默默呼唤着“祖国啊,你怎么不快点强大起来,你的儿女在这里受苦那
”的留日少年。
这种国人,希望祖国强大而不去努力,只是无助地祈祷,让人不仅怜悯他。
但是那些看着自己的同胞在影片里被杀头,而且还与日本人一同欢呼的国人,那种骨子里的麻木不仁,不仅可怜,而且,可恨
但是,日本人,也不是全部都不知道“尊重”二字为何意,作者在此则中更着力描写的,是藤野先生严谨的教学作风,对作者真诚的关怀,还有,对于中国,对于“人”的热爱。
作品的字里行间,无不洋溢着作者对这位恩师的赞扬与牵挂。
藤野先生对鲁迅的耐心辅导,是希望将日本精湛的医学技术传入中国,为中国的人们治疗身体上的疾病(事实上,鲁迅先生留日学医的目的,也是如此),在此,藤野先生将医术还原到了它本来面目——为着所有人的健康而学医,而不是以自己个人的利益为目标,着实可敬
在文章的末尾,鲁迅先生写他至今,仍然被藤野先生的影子鞭策着不断地“写为‘正人君子’所厌恶的文字”,又一次表达了作者对藤野先生的怀念和敬佩。
其次,《朝花夕拾》中的《二十四孝图》,也在我心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原本培养孩子孝心的《二十四孝图》,竟然在孩子心中留下可怕的阴影,使其觉得“白发的祖母,是和我不两立的人”
呜呼,封建礼教毒害少年,何其之深
《二十四孝图》,和《风筝》(《呐喊》鲁迅)所想表达的实际大同小异,这可以说是旧中国教育制度上的欠缺,但是,这难道不是中国的弱点所在吗
鲁迅先生,是我们“民族的脊梁”,以笔作枪,字字掷地有声,这本《朝花夕拾》虽是回忆性的散文集子,但丝毫不改其风貌,对于作品中所指出的旧中国的弊端,我看过后犹触目惊心,一面庆幸自己出生在了祖国富强的年代,一面又下定决心,尽我所能不让悲剧重演。
在过往的日子里,我们伟大的祖国,有着太多屈辱的历史,而如今,在祖国繁荣富强的今天,身为未来栋梁的我们,怎能不为了中国而去努力呢
从《朝花夕拾》中,我惊见自己的影子,那么单薄,那么坚定的影子
鲁迅先生,中国正在崛起
四 《朝花夕拾》读后感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
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要骂,骂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
从文章表面看,鲁迅似乎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其实,他把愤怒藏得更深。
有人说柔软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许鲁迅先生正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吧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
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
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
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
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
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对一个人用了相当多的笔墨,那便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她是个需要一分为二看待的人。
因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迂腐的习俗,像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喜爱的隐鼠。
因此,“我”对她怀恨在心。
看到这,读者在脑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活脱脱粗俗、守旧的妇女形象。
然而,鲁迅对她的印象远不止这些。
她有可爱的一面。
“阿长”知道“我”喜欢《山海经》,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
由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
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让阿长安息。
还有几个人物,我对他们的印象也是极深的。
一位是范爱农先生,鲁迅一开始对他的印象是不好的。
原因是范爱农的老师徐锡麟被杀害后,范爱农竟满不在乎。
鲁迅对他的看法几乎是渐渐改变的,直至范爱农就义,鲁迅开始变得景仰他了。
另一位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中出场。
在“父亲”临终前,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
”后来“父亲”死了,这让“我”觉得是“‘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处”。
衍太太对别的孩子们“很好”:怂恿他们吃冰,给鲁迅看不健康的画,唆使鲁迅偷母亲的首饰变卖。
而衍太太自己的孩子顽皮弄脏了自己的衣服,衍太太却是要打骂的。
鲁迅表面上赞扬她,实际心中却是鄙视衍太太的。
因为这是个自私自利,多嘴多舌,喜欢使坏的妇人。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
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
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
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
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
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温暖。
小时候,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住在一起,那时我时常和楼道里的一些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一起嬉戏,每次都玩的很开心,以至于每次都忘了时间的匆匆流去,每次都要大人在窗口大喊一声才会依依不舍的结束游戏回家。
每逢佳节,吃完团圆饭,我们又会聚集在那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空地上,点燃我们早就准备好的小烟花,在火光中,尽情的奔跑着,欢笑着,舞蹈着,体验着前所未有的快乐。
如今,我搬了新家,不在出门和其他伙伴们嬉戏了,而是不停的为学业操劳。
每封佳节,也不在出去和伙伴们一起放烟花了,而是站在窗口凝视着那些在漆黑的天空中绽放的五彩缤纷的“鲜花”,独自享受着……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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