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体罚学生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明城二小陈金凤今天学习了,从心里感到一阵阵后怕,不断告诫自己:千万牢记不能体罚学生,批评学生的时候一定要冷静,不冲动,更不能动手。
作为一名老师,在教学工作中,经常会碰到一些学习成绩差的学生或不听话、不按要求做事的学生,无名之火就会升上来,在严格要求学生的时候因方法不当而采取了一些简单粗暴的体罚。
有一次,班上学生刘阳的作业只做了一小题还有很多没做就交了,在我心目中这个学生还不错,不是特差的,当时我改作业时就很生气,心想,这个学生不能不管,一定要严格要求。
在教室里我找到这个学生,问他为什么没做完就交了,他不吭声,这时我更生气了,看来不教训他是不行了,一气之下,拧了他的耳朵,当时只是想教育学生不再偷懒,要按时完成作业。
通过学习、反思,我现在明白这种教育手段不仅违背了教育规律,有损教育与教师的形象,而且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身心,是一种严重的体罚学生现象。
体罚学生这个词,离我们教师越来越遥远,但是这种现象并没有消失。
体罚造成的悲剧历历在目,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不要让悲剧重演。
体罚学生给学生带来的是身体和心理的双重
体罚幼儿心得体会
体罚幼儿心得体会【篇一:看孽待儿童视频心得体会】看孽待儿童视频心得体会教师体罚学生的事情,由来已久,也不少见。
当今社会,仍然存在,所以在学校的要求下,我于本周日观看了学生园教师孽待儿童视频,让我重新开始认识关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这个问题。
一些教师在对所谓“麻烦学生”、“问题学生”进行教育管理时,感到束手无策。
看后心中颇有几分酸楚。
教育的方式多种多样,体罚绝对不是个好方法,而且它带来的不利后果恐怕是让人更难以接受的。
对孩子进行过多的粗暴和体罚也会阻碍学生的智力发展。
无论你是出于什么“良好”的动机,对待孩子的粗暴与体罚,都不是理智的行为,都是社会所不容的做法,棍棒下的教育,会带来严重的副作用,孩子因为怕挨打,当面不为,背后为之。
有一位哲人说过“在爱中长大的孩子,学会仁慈,在皮鞭下长大的孩子,只会产生仇恨。
体罚只能使孩子学会逃避体罚,而不是诚心转变态度,改正错误。
难以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
体罚孩子,往往是出于一时冲动,大多没有经过深思熟虑,但却会造成不可弥补的严重后果,使孩子产生不良的心态和心理偏差,如果不顾及学生的感想,学生的身心就会严重地受到伤害。
针对孩子的不听话、调皮我觉得某校陈老师的“软方法”处理行之有效。
老师可以提供选择,让你自己能够决定是否要去那儿想一想:“看得出来你还在生那个小朋友的气。
你想跟我聊聊呢,还是一个人想一想,这样做对吗
是不是应该告诉老师呢
让老师去批评他呢
作为一个幼儿老师怎么看待教师体罚学生的违法性心得
1 熟读政策法规 知道哪些是属于违规处罚范围2 思考其他的非体罚项目 3 和家长沟通 进行家园共育 将风险转嫁。
教师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教师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教师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教师的职业是教师与育人。
顺应时代潮流,跟紧社会步伐与时俱进,是教师必备的素质条件,所以终身学习是必须的,无需理由,是工作的需要。
思想统领行动,所以理论学习必不可少。
本年度市委市政府号召全体教师开展师德大讨论活动,学校在周一的例会中召开全体教师会议,郭艳彬校长主持并召开了“和安里小学深入开展师德大讨论活动动员大会”,宣读了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师德大讨论的通知,学习了相关文件的同时。
又组织安排老师们重新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秦皇岛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桂法“十要二十不准》等相关法律法规。
再次重申教师终身学习理论,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专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的重要性,要求教师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更新观念,努力用正思维影响学生全面发展。
在学习法律法规中,提示老师们正视教学工作的同时,注意自己的言行,保证不逾越红线,不以身试险,踩踏红线,正确理解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教师禁忌和责任。
教师教学中容易犯的错误是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除了补课办班外,最多的莫过于教师的体罚学生现象。
教师体罚学生,原因是多方面的,老师和学生,本身是一对矛盾体,在共同的学习中,同时成长。
既然是相互依存的矛盾体,在共同创造学习中,
幼教禁止体罚和变象体罚心得体会
们在调查中发现,幼儿园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有的幼儿园还相当严重。
归纳起来,大致有这么几种:①坐高椅;②夹嘴巴;③揪耳朵(或小辫、头颈);④立壁角;⑤关禁闭;⑥罚睡觉;⑦打手心;⑧罚劳动;⑨撵出去;⑩“自罚自”。
至于讽刺、训斥、漫骂、吓唬和拧一把、踢一脚、拉一下,就更普遍了。
幼儿园中这些体罚和变相体罚,是很不利于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是对幼儿身心健康的
幼儿园老师随笔看完体罚孩子之后的感想
这样的老师应该罢免,他(她)缺乏最基本的爱心,耐心,善良。
这样的人自私自利,道德缺陷。
为人师表,却不能做表率,有可能给那些小孩留下阴影。
假如他的孩子也遭到如此对待,他作何感想,这样的人应早早踢出教师队伍。
关于在学校被体罚的作文感想
课走神儿罚站1小时,时完成作业罚抄5遍课文”,被学校沿用了多年的校规按照法律、衡量,都是对学生的侵权行为。
最近,记者在河北省香河县采访了解到,这里100多所中小学相继成立了法制处。
他们做的一项工作就是对照法律、法规对原有的“违法”校规进行梳理、修改。
长期以来,许多中小学校从加强学生管理出发,各自制定了校规。
这些校规对学校管理起了很大作用,但一些校规条款不符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精神,学校在不知不觉中侵犯了学生合法权益。
安平中学过去的《学生管理条例》规定:“对行为恶劣的学生,学校将召开全体师生大会责令其公开检查并给予相应记过、记大过直至开除处分。
”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未成年人九年义务教育受法律保护”。
如此看来,诸如“公开检查”、“开除”等校规就是违法的,现在学校已将这一条取缔。
又如安平中学校规过去规定:“学生故意损坏公物要罚款”。
而学校不具有罚款资格,这一条现在改为“责其按价赔偿”。
城内第二小学四年级学生小李过去因为上课不专心听讲、不按时完成作业,被老师罚站、扫地、操场跑圈、抄十遍作业是常事儿。
他将老师告到了校领导处,指出“电视上说学校对学生搞体罚是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
这件事对校领导触动很大,虽然学校处罚学生的动机合理,但手段毕竟是违法的,他们在梳理校规时取消了十多项类似体罚学生的条款。
香河县第四中学为加强住宿生管理,以前的校规曾规定:“晚上熄灯后不按时就寝将罚‘走读’一周。
”去年,一学生被罚“走读”,因为家离学校远、担心路上出事,这名学生放学后并没回家,而是去“泡网吧”,晚上在学校附近的同学家睡觉,直到学校开家长会时事情才暴露。
现在,这所学校将这条变相体罚的校规以“扣德育分”取而代之。
学校在对照法规改校规的同时,还向学生、家长征求建议增减校规。
粗鲁、挖苦的语言对心理脆弱的学生来说是一种“精神体罚”。
记者在香河一中采访时,一些学生说,他们最反感老师说“你为什么这么没用”、“你是全班最差的”之类的话,这种训斥的方式不但不解决问题,还破坏了师生感情,老师应该用说服教育的方式做学生思想工作。
这些心声反映到法制处后,学校很快修订校规,并制定了《教师十条禁用语》张贴在教室内接受学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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