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收感言
1、如果一项税收优惠政策设定了一个优惠的前提条件——需要政府其它部门认定资格或审批的话,那这个政府相关部门的办事效率,会影响一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实际效用与效率。
2、纳税人会因为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存在的先天性信息不对称问题,也无法真正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惠”。
或者因为他们不知道政府出台了哪些税收优惠政策,或者因为他们不知道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与自己的实际关系有多大,实际效用有多大。
事实上,即就是一个纳税人知道政府出台了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3、享受税收优惠所需付出的成本,诸如金钱、时间、机会等成本高
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合作社,应当是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成果核算完整准确,运作规范的合作社。
具体来说,应该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有完整的成员账户,包括成员的姓名、住址、身份、身份证号码、经营产品范围等;二是有健全的财务账户,包括入股的资金及比例、交易额、总账和相应的明细账等。
符合上述条件的合作社应向当地税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要提供合作社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当地税务部门需要的其他相关证件,优惠标准根据财政部、《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于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和要求的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自产和初加工的农产品,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
具体来说,退税的一般程序是:(1)申请:纳税人申请退税,应如实填写《退税申请审批表》并同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件、资料(提交资料时由纳税人填写《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包括书面申请、完税凭证复印件、批准文件(如减免税批复)或税务部门已核实的各类清算表、结算表、处理决定书。
(2)受理:地方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报送的文件、证件及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对文件、证件及资料齐全且无误的予以受理,并进行受理文书登记,同时打印《税务文书领取通知书》交给纳税人;对文件、证件及资料不齐全或者有误的,应当场说明并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3)退税:地方税务机关查实后办理退还手续,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收入退还书》送国库办理退税手续。
经查核不符合退税条件的,将报送文件、证件、资料退回纳税人。
退伍老兵写给留队老兵的寄语,大约五十到一百字左右
建筑行业缴纳营业税,建筑安装税率为3%。
合理避税的关键在于工程款如何分解,假如把合同签订为包工不包料,这样工程款就少了,材料都能取到发票,仅工程款缴营业税,且核算时利润肯定少;费用支出大了,所得税也少缴,但必须合理合法。
平时支出都尽量取得正规发票,因为一个单位,什么样的发票都能报销。
固定资产可以买点,还可以租赁经营。
如有些工程设备,投资太大,可以租来使用,再比如预制板之类都可租用。
追问: 是按营业额缴纳税款吗
比如我中标一个粉刷项目,标的时150万,那要缴纳多少税呢,如果用别人的公司去投标,这家公司要缴多少税
然后这家公司打款给我,我给这家公司要开多少金额的发票,我要缴纳多少税
我怎样能缴最少的税
感觉这个项目要缴纳两次税,对方开一次发票缴一次税,我还要缴一次吧,。
那这种情况具体150万到底缴多少税啊
不好意思啊,问的有点乱。
嘿嘿。
谢谢 回答: 是按照营业收入的3%征收营业税的,另外还有依据营业税征收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建税按纳税人所在地实行差别税率:市区适用税率7%,县城,建制镇适用税率5%,其他地区适用税1%;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另外地税还要征收所得税(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体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你没有发票,而对方要发票,这个发票只有到税务机关去代开,代开时税款就会被征收。
营业税:150万元*3%=4.5万元。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4.5万元*8%(以县城为例)=0.36万元。
至于所得税,那得根据核算利润的多少计算(现在的企业所得税是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征收的),如果是个人,没有账,税务机关会根据当地实际,按照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
只要是一个纳税人,税款不会重复征收的。
你如果用别人的公司去投标,这家公司缴税也是同上,但这家公司给你款时,却要有支付凭证(发票),这样就等于一笔业务倒了两次手,就得缴两次税,不划算的,还是自己的事自己办。
紫衣小妖 的感言: 非常感谢。
谈谈学习看腐败现象的感想
要想让小微企业享受到国家减负春风化雨般的政策雨露并深深地感受到了温暖,一方面要加大减负从形式到内容的宣传普及工作,让每一个小微企业主都明确减负对自己的有利之处。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经国务院批准,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停征和免征合计5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取消、停征和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继续收费。
纵观国家这些年的减负行动,减负力度不可谓不大,减负频次不可谓不密,减负项目不可谓不多,为什么众多小微企业并没有从频次从密的减负行动之中体会到减负确确实实减轻了自己负担的第一感觉呢
关键是国家减负信息的传达渠道不畅通使然。
国家每一次下达减负项目时,缺乏全面性的公开和细化。
哪些项目为哪类小微企业减了负,哪些内容优惠于小微企业,哪些方面让小微企业得到了便利,没有一个比较详尽的内容介绍,小微企业只是从媒体上知道支言片语,却不能从中掌握到有利于自己的有用信息,由于在减负宣传力度的不够深入,导致了减负宣传与减负普及无法有效对接,即便小微企业从国家减负政策中享受到了某种实惠,也无法体会到减负实实在在的好处。
加上所涉及的减负内容比较多,范围比较广,程序比较复杂,也让小微企业在面对这些减负内容时无所适从,只有呈现出感觉不明显的状况。
政府与小微企业的互动则更加重要。
现在,国家下达减负政策,由上而下,声势浩大,往往引起社会的关注和热议,可事后却出现了减负政策一出台了事的状况,政府部门对减负的情况,往往局限于听汇报、看材料、搞汇总,却没有深入到小微企业中去,更多的听取小微企业的声音,有哪些细节仍然在“绊脚”
有哪些门槛仍然还比较难以跨越
有哪些项目明减而实仍在收入
正是这种上下沟通缺乏一个比较畅通的渠道,造成了上下信息的严重堵塞,特别是在小微企业受原材料涨价、油价上涨、劳动薪酬提高、人民币升值等因素影响,企业生产、运输、销售、人工等各种成本不断上升的状况下,政府减负这一只“巴掌拍得再响”,小微企业对减负的无感恰恰凸显出减负无法实现“雪中送炭”效率。
另外,地方政府在执行中央减负方针、政策和措施时,常常会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明减暗不减”的策略,甚至于采取巧立名目、改头换面的路数来维护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而小微企业作为市场中的草根阶层和弱势群体,对地方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减负不到位、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情况“敢怒不敢言”。
由此可见,要想让小微企业享受到国家减负春风化雨般的政策雨露并深深地感受到了温暖,一方面要加大减负从形式到内容的宣传普及工作,让每一个小微企业主都明确减负对自己的有利之处,以便他们在展开生产经营活动时,都能灵活地运用减负政策的工具性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强政府与小微企业围绕减负问题上下之间的沟通与联系,确保减负这项工作政府与小微企业“两个巴掌”都能拍得响,从而形成上下合力,步调一致;再一方面要强化中央对地方减负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要广泛吸取小微企业主对减负的意见,对“明减暗不减”的地方要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规的成本。
只有让中央减负成为地方的自觉行动,小微企业才能从国家减负中感受到政策的威力和不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感觉,从而对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产生强大的信心,为克服和战胜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