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安全管理制度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企事业单位(含股份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和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 企业应建立并推行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在基层组织实施HSE作业指导书、作业计划书、现场检查表(即“两书一表”),加强风险管理,有效减少和防止各类事故。
第四条 企业要加强基层安全建设,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强生产作业的过程管理,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努力做到施工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
第五条 企业应切实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签订《员工安全生产合同》;为员工创造安全作业环境,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
员工应履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义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七条 企业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 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委员,其他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第九条 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二)监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四)组织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并督促立项整改; (五)审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六)审核实施HSE管理体系运行计划和HSE管理方案; (七)审定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决定表彰事宜; (八)讨论决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应采取的措施; 第十条 企业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安委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向安委会提出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建议; (二)协调、督促相关部门的安全工作; (三)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工作; (四)负责考核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安全生产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的工作情况; (五)掌握安全生产动态,通报安全信息,遇重大问题,及时向安委会主任、副主任汇报; (六)负责各类事故的报告以及员工伤亡、火灾、交通事故报表的汇总上报; (七)完成安委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十一条 企业及其所属二级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置相对独立的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科研设计、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岗位。
油气生产、储存、炼油化工、工程技术服务、建筑施工等企业所属三级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基层队(车间、站)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企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比例不得低于从业人员总数的5‰,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应达到80%以上。
第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频繁调动。
其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变动岗位,应先征得上级安全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 企业可依据有关规定,成立安全生产的培训、咨询、检验、评价机构,取得国家或有关部门资质认证或备案后,开展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设备、设施的检验,提供有关咨询以及安全评价工作等。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四条 企业应制定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覆盖本单位所有组织和人员,做到“一职一责,一岗一责”。
第十五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简练、实用,符合岗位要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六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第十七条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核奖惩。
实行各级领导、机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制度,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四章 安全监督 第十八条 企业及其所属二级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置安全总监、副总监。
安全总监一般由同级副职兼任。
安全副总监可以兼任安全部门负责人,按同级助理、副总师管理。
第十九条 企业按专业设置物探、钻井、井下作业、海上作业、建筑施工、炼化检维修等安全监督站、所。
安全监督站由专职安全监督和兼职安全监督组成。
安全监督人员必须接受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持集团公司颁发的证书从事安全监督工作。
第二十条 企业要加强对基层单位或建设(工程)项目的异体安全监督。
在物探、钻井、测井、试油、修井、建筑施工、炼化检维修以及其他重大危险的关键施工工程项目,作业者(或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应派驻安全监督,负责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工作。
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作业者(或建设单位)必须派驻专职安全监督。
第二十一条 企业要加强对各级安全总监、安全监督和安全监督站的管理,健全各项管理规定,完善监督责任体系。
第五章 安全技术 第二十二条 企业要重视安全科技工作,组织科技专题立项,加强安全技术研究与开发,提升安全技术水平。
第二十三条 企业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先进生产安全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步伐;要大力推广和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科技成果,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依据国家行业法规和标准,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本质安全。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要求,按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按规定对在役生产装置、重要和特种设备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和评估,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要坚持设备监测和检验制度,定期维修保养,使之符合安全技术生产条件。
第二十六条 企业要鼓励和引导员工积极参与安全技术革新,广泛开展小改小革和提合理化建议活动。
第六章 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采取各种途径,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八条 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二十九条 应坚持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转岗工人的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做到“一人一卡”。
“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第三十条 要加强对临时雇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以及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并记录备案。
第三十一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进行复审。
第三十二条 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使用新设备前,要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和操作。
第三十三条 企业要加强安全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七章 安全检查 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坚持日常检查和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综合安全检查,企业所属二级单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基层队(车间、站)要落实岗检、巡检、交接班检查。
建立HSE管理体系的单位,可将安全检查纳入管理体系审核。
第三十五条 企业应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生产特点,以及特殊作业要求,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或专业安全检查。
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定期对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安全生产联系点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第三十七条 企业应完善安全检查手段,依据标准、规范及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
检查人员应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并向上级报告。
整改情况应有回执记录。
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制定违章处罚办法,加大对违章检查、监督和处罚力度。
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对严重违章行为要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第三十九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责令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将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对检查中发现一时不能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防范和监控措施,在评估的基础上,按管理权限制定计划,投入整改经费,并按期完成整改。
第四十条 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和动态监测数据台帐,配备必要的监测、检测仪器和设备,对重大危险源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
第四十一条 企业对当地政府和上级单位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八章 安全投入 第四十二条 企业要保证用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
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优先保证安全费用,按规定和实际需要列支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费。
(一)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编制,需投资安排的项目由规划计划部门按规定纳入投资计划; (二)企业计划、财务部门应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纳入企业预算,落实资金投入; (三)安全技术措施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由企业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和汇总,由企业有关部门负责编入投资计划之中或单独编制计划下达;需要报请上一级审定的,经上级审定后下达,安全部门检查、督促实施; (四)安全技术措施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实行项目管理,对已经完成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治理项目,由规划计划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第四十三条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主要范围包括: (一)安全技术:各种机器设备的防护、保险、信号、报警装置;安全起动和紧急停车设施;生产区域内危险场所的指示及警告标志;采用新技术、推广新工艺、新成果;有毒有害作业点的检测、检查仪器;以及对繁重费力或人工操作有危险的作业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措施等; (二)职业健康:生产厂房的通风换气和采光照明装置;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粉尘或烟雾等生产过程的机械化、密闭化或空气净化设施;生产场所为防止辐射热危害的隔热防暑设施;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声、震动及辐射等的防护设施;工作厂房或辅助房屋内应增设或改善的防寒取暖设施等; (三)辅助房屋及设施:女工较集中车间的女工卫生室,车间或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更衣室及其相应的设施; (四)宣传教育:包括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研究与实验工作及其所需的工作仪器;为企业员工建立的“安全教育室”;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管理所使用的辅助器材、书籍、刊物、画片、规章制度宣传材料、幻灯片、电影拷贝、录像带等。
第九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十四条 企业应加强企业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部署,落实各级组织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四十五条 企业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四十六条 企业应按规定配置消防装备和设施,加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检验,确保消防装备和设施完善、可靠。
第四十七条 企业应加强对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工业动火票(或作业许可)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落实现场监护,确保工业动火施工安全。
第四十八条 企业应加强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与防火检查,制定公共安全应急预案,严格监护措施,防止群体伤亡事故发生。
第四十九条 按照《消防法》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伍,实施专业化管理,配置所需要的灭火装备和人员。
基层单位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使用防护器具和会自救互救。
第十章 交通安全管理 第五十条 企业应加强企业内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部署。
第五十一条 企业应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实行内部“准驾证”制度,强化驾驶人行车安全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驾驶人员安全意识。
第五十二条 企业要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保养,保持车况良好。
强化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特种车辆、分散车辆、租赁车辆的管理与控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交通事故。
第五十三条 企业应加强内部交通安全检查,落实节假日 “三交一封”制度(交车辆钥匙、交行车证、交准驾证,定点封存车辆)。
第五十四条 企业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全体员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保证交通安全。
第十一章 职业健康和劳动防护 第五十五条 企业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和劳动防护法规政策,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第五十六条 企业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和特种作业的人员,按规定的检查项目和周期,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病症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五十七条 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价,达不到国家卫生标准的应采取措施进行治理,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
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开工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
第五十八条 开展施工作业健康管理,进行健康风险识别及评价。
改善施工作业中医疗健康保障条件,严格饮食、饮用水、环境卫生管理,做好传染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
第五十九条 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牌、操作规程及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第六十条 对于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运输和储存,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从事放射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个人剂量计,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第六十一条 工作场所和员工宿舍应设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达到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通畅的安全通道;生产、经营、储存及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并保持安全距离;在有较大危险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六十二条 工作场所和员工宿舍应保持清洁卫生,并有防潮、防寒、防热辐射和消毒等设施。
其道路、采光照明、饮用水和排污道均应符合国家规定,并根据需求设置卫生辅助设施。
第六十三条 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为上岗员工提供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服装应符合集团公司“四统一”要求(统一性能、款式、颜色、标识)。
第六十四条 企业必须做好女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第六十五条 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金。
第十二章 承包、租赁经营安全管理 第六十六条 企业应加强承包、租赁经营的安全管理。
在发包和签订的各种承包(含承包任务书)或租赁合同中,必须明确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也不得租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场所和设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十七条 作业者(或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在签订工程技术服务经济合同的同时,签订《工程技术服务安全生产合同》,依法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服从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管理。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安全监督管理。
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十八条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承租单位的,作业者(或建设单位)应当与各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分别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作业者(或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第六十九条 发包方或出租方必须为承包方或租赁方提供出租场所和设备的相关资料,承包方或租赁方必须在满足发包方或出租方安全生产要求的条件下,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第十三章 应急管理 第七十条 企业要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制度,应急管理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第七十一条 企业应健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建立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储备物资。
加强与当地政府、周边相关方的沟通,建立起预警、接警、救援和恢复的联动机制,增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
第七十二条 企业应分类、分级编制事故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的重点是针对井喷失控、危险化学品、炼化装置、油气储存库(站)、长输管道、海上作业,以及民爆器材、放射源、特种设备、公众聚集场所等各类重大突发险情。
应急预案内容应详细、齐全,要充分考虑对周边地区相关方造成的危害,与当地政府、周边相关方建立预警救援机制,并按规定搞好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
第七十三条 各单位制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上报给抢险救援的相关部门及其他相关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备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按程序启动应急预案。
第七十四条 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要坚持“企业负责、区域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落实”的原则,自觉接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规定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
处置突发事件要做到“反应迅捷、职责明确、指挥统一、救人优先”,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小到最低限度。
第十四章 事故管理 第七十五条 企业应加强事故管理工作。
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均应报告,并按照规定统计。
第七十六条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
第七十七条 各类事故都必须及时逐级上报。
发生重、特大事故,企业必须立即按照管理权限,上报集团公司或股份公司,并按照规定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
企业应建立事故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件地址,并及时受理和按规定处理。
第七十八条 发生事故后,应按照分管权限成立事故调查组,及时认真的调查事故。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准确查清事故原因,重点查找设施设备、工艺技术、规章制度缺陷、安全管理漏洞等方面的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并依据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根据事故分类和分级,由企业及有关部门、人员向上一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汇报。
第七十九条 按规定时间做好事故的结案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管理档案。
第十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八十条 集团公司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按年度下达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第八十一条 集团公司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年度考核评比。
对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达到要求,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考核合格,获安全生产达标企业称号,发给证书;对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达到先进要求,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考核优秀,经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称号,发给奖牌、证书和奖金。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和奖励标准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先进企业考核评比办法》执行。
第八十二条 企业应制定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指标,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单位、个人的评比标准和奖惩办法。
第八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企事业单位给予奖励。
奖励建议由安全部门提出,经企事业单位领导批准执行。
(一)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法令、遵章守纪,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在安全、文明生产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措施和向上级报告或阻止违章指挥行为,避免重大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积极组织事故抢险,对减少人员伤亡有突出贡献的; (四)在安全科学技术、安全管理及学术研究,标准、规定的制定和修订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或效果显著的; (五)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行安全技术革新,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第八十四条 企业应制定违章处罚规定,对查出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理。
第八十五条 安全生产奖励的来源及使用 (一)企业对安全生产先进的奖励,由企业在奖励基金,或应付工资年度工资总额,或安保基金中支付; (二)企业对所属单位安全生产违章和事故处理等项扣款,可用于安全生产奖励。
对单位的扣款应从该单位的应付工资中列支。
第十六章 附 则 第八十六条 企业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八十七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原《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油质字[1999]194号)同时废止。
第八十八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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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两篇这样的作文,希望可以帮到你。
① 每逢进入冬、春季节,气候变得很干燥,受到干燥环境的影响,这个季节就容易引发火灾。
因此,为了增加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公安部于1992年发起,将每年的11月9日定为全国消防日,而11月9日的月日数恰好与火警电话号码119相同,这既是对消防工作的警示,也是对火警电话的宣传。
提到消防,同学们自然会想到令人毛骨悚然的火灾二字。
火,带给人们光明,赋予人们温暖,但火灾也曾夺去了无数的生命,留下了累累伤痕。
大火曾用血淋淋的数字和惨痛的代价,给我们身边的人敲响了安全防范的警钟,警醒我们火灾是威胁日常学习、生活安全的重要因素。
身处人员密集的校园中的我们,应在脑海中长期鸣响“119”的警铃,提高防火的意识和技能。
我们应该懂得火灾的危险性,不断增强消防意识。
我们每个人都要努力学习消防知识,自觉遵守消防法规。
在平时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不玩火。
就是要认识玩火的危害性和可能带来的严重恶果。
2.节假日期间不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是寒假春节期间更要注意。
3.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爱护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
4.家庭堆放柴草应放在远离居民点的地方。
5.积极参加突发事件紧急疏散演练,锻炼逃生技能。
同学们,我们热爱生活,我们在校园中演绎活力,憧憬明天;我们珍爱生命,我们在生活中处处留意,拒绝伤害。
让安全的意识常驻我们心间,让生命的绚烂闪耀我们四周
② 如今,人类的糊口前提越来越好。
夏天,天色炎暖,我们就用空调来驱散炎暖。
冬天,天色严冷,我们就用电热炉来取热。
固然为我们提供了很大的利便,但在这之下却又躲着重重消防危机,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火灾所以我们一定要知道一些在火灾眼前应急的方法,下面我就为大家提供几点,但愿大家能够学会: 1、假如楼层已经着火燃烧,但楼梯尚未烧断,火势并不十分猛烈时,可披上用水浸湿的衣被,从楼上快速冲下。
2多层建筑火灾,如楼梯已经烧断,或者火势已相称猛烈时,可利用房屋的阳台、落水管或竹竿等物品逃生。
3、如各种逃生的路线被堵截,应退居室内,封闭门窗。
有前提时可向门窗上浇水,以延缓火势蔓延过程。
同时,可向室外扔出小东西,在夜晚则可向外打手电,发出求救信号。
4、如生命受到严峻威胁,又无其它自救办法时,可用绳索或床单撕成条状连接起来,一端紧拴在牢固的门窗格或其它重物上,再顺着绳索或布条滑下。
5、如无前提采取上述自救办法,而时间又十分紧迫,烟火威胁严峻,被迫跳楼时,可先向地面抛下一些棉被等物,以增加缓冲,然后手扶窗台去下滑,以缩小跳楼高度,并保证双脚首先落地。
6、要发扬互助精神,匡助白叟、小孩、病人优先疏散。
对步履不便者可用被子、毛毯等包扎好,用绳索布条等吊下。
在家时,家中起火,不要慌张,应根据火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假如炒菜时油锅起火,迅速将锅盖牢牢盖上,使锅里的油火因缺氧而熄灭,不可用水扑救。
当房间内起火时,不能等闲打开门窗,以免空气对流,形成大面积火灾。
纸张、木头或布起火时,可用水来扑救,而电器、汽油、酒精、食用油着火时,则用土、沙泥、干粉灭火器等灭火。
若火势已大,必需立刻报火警。
被火围困时,应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脱离险境。
如俯下身体,用湿布捂鼻。
固然国家已经告诉了我们应急的方法,但有一些人却不引起正视,从而引发火灾那天我就在电视上望见了这样几个新闻: 1、2004年10月2日晚,某高校一学生公寓301宿舍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致使箱子架、物品柜等举措措施因火灾被损,另有价值5000余元的学生个人财物被烧毁。
经查,这起火灾事故是有同学违背学生公寓治理轨制在宿舍内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时而造成的(寝室当时无人)。
详细原因是:插在主接线板的电暖杯水烧干后自燃并引燃邻近的易燃品。
2、2002年1月4日晚9时许,某高校一公寓523宿舍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致使长条桌、物品柜等举措措施因火灾被损,另有价值4000余元的学生个人财物被烧毁。
经查,这起火灾事故是因为该宿舍两名同学将应急灯长时间充电(13个小时,寝室当时无人),使蓄电池过暖,引燃桌下纸箱内的易燃物而造成火灾。
是什么造成上面事故发生的,有人说:是老天爷怪罪我们,有人说:是学校里的设备不行。
实在,就是我们自己疏忽大意造成的,还好只是烧毁了自身钱财,假如我们再朝着这个方向下往,有朝一日,我们的生命都会被自己的大意吞噬。
可知消防安全的知识多么重要。
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消防安全的知识,保护好自己的生命,保护好祖国的未来。
是否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化工与危化品企业事故警示教育培训”观后感
7月26日,在综合楼202观看了警示教育片《生死之间》、《印度博帕尔农药厂毒气泄漏事故》,安全警示教育片里鲜活的事例,悲惨场面,为我们上了一堂真实生动的安全警示教育课。
在观看各种安全事故片段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屏幕上,一起起安全事故,夺取了多少鲜活的生命,给死难者家属心中留下无尽的伤痛。
泣血的场面,深深地刺激着我们的视觉神经,让在场的每一个人揪心、叹息。
血淋淋的事实提醒我们千万不要忘记惨痛的教训,千万不能把安全生产当儿戏。
深刻剖析事故原因,无一不是由于安全意识淡薄,遵章守纪自觉性不高,违反操作程序、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安全监护不到位所造成的。
对于石油化工行业来说,安全永远是个至关重要的话题。
安全是企业最大的效益,在工作中,无论是谁都不能图省事,走捷径,更不能违规操作,往往就因为一个小小的疏忽酿就会成不可挽回的大祸。
公司经常开展各类关于安全的学习,为的就是能让我们每一个人深刻的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违章作业,遇到不安全的隐患能够及时排查,及时处理,把所有的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这些都需要我们每个人的配合,只有大家齐心协力,绷紧安全这根弦,才会万无一失。
对于个人来说,安全就如健康平安一样,是人生最大的财富。
人的生命也很脆弱,人的一生非常短暂,所以珍爱生命,关注安全是我们时时刻刻要铭记于心的一项重要事情。
血淋淋的事故案例再一次警示我们,时时刻刻注意安全,以正常的心理、平
浅谈如何强化员工安全意识
【摘要】安全问题与我们每个人都密切相关,特别是对风险系数较高行业的生产一线员工关系更为密切。
因此,提高一线员工的安全意识至关重要。
基于此,本文笔者首先分析了生产一线中安全事件发生的原因,然后为提高一线员工的安全意识提出了具体化的建议。
【关键词】安全;一线员工;提高所谓安全意识,就是人们头脑中建立起来的生产必须安全的观念,也就是人们在生产活动中各种各样有可能对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的外在环境条件的一种戒备和警觉的心理状态。
安全意识的负面类型有以下几种:“混沌性”:工作消极被动,浑浑噩噩地生产,思想深处存在生死由命的想法,这种安全意识于文化水平低下有直接关系。
“自恃型”:多为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老”字辈员工,自恃久经沙场,在工作中无所顾忌,他们发生事故可能性很大。
“任务型”:为了保生产,赶任务,加班加点连续作业,超负荷运转,以至安全意识每况愈下,导致发生事故。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生产一线的安全形势亦愈发严峻,近年来,一些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像石油管线爆炸、煤矿爆炸、化学气体泄漏等,这些事故严重威胁着普通群众的人身安全。
下文将分析安全事件发生的原因,并提出了提高一线员工安全意
加油站安全心得体会
“我要安全”活动开展以来,通过加油站传达贯彻省市公司和片区的实施方案,广泛发动,并多次召开站务会、班前会进行强调和动员,在站内形成了积极学习安全知识、人人参与安全讨论的热潮。
通过学习,我从思想深处认识到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转变了过去麻痹大意、无所谓的思想,真正树立了“我要安全”、“责任在我”的理念。
为什么我要安全
上级三令五申,加强安全管理,可是从事实情况看,全国的安全事故还是不断出现,说明了什么
说明了事故就在我们身边,事故就在我们的麻痹大意里,就在我们的松懈思想里。
所以,讲安全,重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也是我们每个人的需要。
我们是加油站的一员,安全是我们的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一切工作的核心,也是我们责任的核心,我们必须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的观念,把安全作为第一要素,把安全作为第一需要,把安全作为应尽的首要责任。
我的安全责任是什么
我如何保证安全
作为加油站的一员,我的首要责任,就是安全,首先是对自己的岗位安全责任制有正确的认识,有熟练的安全理论水平和强烈的安全意识;其次,要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严格按安全流程办事,坚决杜绝“三违”现象,认真落实“安全十禁令”,保证不出现违规操作;再次,要有过硬的安全基本技能,有安全应急能力,要通过不断的练习各类应急预案,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技能,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熟悉安全设备的特性和使用方法,练好基本功。
谁最关心我的安全
谁可以随时随地保障我的安全
我认为,安全在我,只有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才是最好的保护,安全就掌握在我们的意识里,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中,防盗器、监控器、报警器、灭火器以及所有的安全设备,都是死的,只有正确使用它们的人是活的,有了人的安全主观能动性和安全技能,才有真正的安全保障。
“人”是安全管理中最关键的因素。
所以,我们的安全不能交给设备,也不能交给别人。
安全该有谁负责
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具体操作谁负责。
作为加油管理员,我要对我的岗位安全负责,搞好岗位安全,是我的义务,是我的责任,也是我自身安全的迫切需要。
这就需要我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严守操作规程,强“三基”,反“三违”,做到“要安全、会安全、能安全、保安全”,做到“三不伤害”。
当前,“我要安全”主题活动已经全面展开,我决心在这次活动中,认真学习安全理论,积极参加安全讨论,加强安全技能训练,使自己的安全水平有更大提高。
部队泣血的教训观后感
血的教训观后感小 崔:大叔大妈,好久不见,股票炒得挺好吧?宋丹丹:好啊,那是相当得好!小 崔:买的都是啥股票?赵本山:都是中石油嘛。
宋丹丹:不说话还能把你憋死?赵本山:我看中石油得先把你憋死!小 崔:大妈,我听说中石油最近跌得很厉害啊?宋丹丹:假象,绝对的假象!不会下蹲的股票是跳不高的。
股评家说了,买了中石化,生活不用怕;买了中石油,生活不用愁。
赵本山:是啊,那中石油是干蹲不起,啥时候跌停板了也就到底了。
小 崔:大叔,你买的是什么股票?宋丹丹:那他能好意思说吗?中国平安!小 崔:大叔,您当时咋想的?赵本山:我寻思中国平安从149元跌到100元就是地板价了,没想到地板下面还有地窖,地窖下面还有地狱,更没想到的是地狱还有十八层小 崔:看来炒股赚钱还真挺难的。
大叔大妈,现在有啥打算?宋丹丹:还打算啥呀?搁家解套呗!石油套----钢钢的----老他妈难解了!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满仓中石油。
赵本山:我整个锣,没事出去敲一敲:平安无事了!小 崔:大叔大妈,每人一句话,总结感言.宋丹丹:我十分想抛中石油.赵本山:说那玩儿干啥?我整点有用的说.印花税啥时候降下来呀?6月10日一大早,安徽庐江县城郊供电所的宣传栏前围着不少刚上班的农电员工,大家都被该公司举办的“血的教训”身边安全事故图片巡回展所吸引,纷纷驻足观看。
“铁的制度、铁的面孔、铁的处理……”人群里有人对图片中的注释大声的读起来。
今年5月底,庐江供电公司开始对“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进行创新,一改过去会议灌输式的被动教育做法,由公司安保部收集整理近年来企业身边发生的安全事故图片,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等分析,对17个乡镇供电所开展“血的教训”安全警示图片巡回展活动,组织广大员工观看,让大家从吸取教训获得启迪;并在一线员工中举办“安全生产在我心中”大讨论,让违章者现身说法、谈教训等形式。
该公司这一新颖做法,立即在职工队伍中产生反响很大,大家认为这种形式很有视觉冲击力、很有心灵震撼力、很有警示教育力,让他们了解安全知识、牢记安全规范、掌握事故规律、学习预防方法、提高预防能力、培养良好作风,真正从思想上系好“安全带”,绷紧“安全弦”。
近年来,一些企事业在开展安全教育时,往往组织职工观看陈旧乏味的光盘片,宣传图片多为一成不变的“老面孔”,工作现场张贴着“干巴巴”的安全标语,其活动形式比较单调,充其量只是为了完成任务,多数职工对这种形式上的安全宣传活动已麻木了,更谈不上新意和针对性。
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管理者对安全思想教育工作表现缺位,置若罔闻、漠然视之,造成基层安全教育有名无实,“假”象丛生。
加油站安全知识是什么
加油站安全常识加油站储存的汽、柴油会自然挥发,一旦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后,就变得十分不稳定,受到外界细微的干扰就会迅速燃烧,下面就介绍一下加油站安全常识:一是加油站内禁止吸烟。
汽车驶入加油站后,驾驶员和乘客不论在站内还是站外,都不能吸烟,因为加油站聚集过多可燃性气体,细微的火星都可能引发火灾。
二是加油站内禁止接打手机。
打手机时,手机内部的电流增大,并可能会产生电火花,容易引发火灾。
三是停车熄火加油。
停车熄火不仅可以保证加油安全,避免发生危险情况。
四是禁止使用塑料容器罐装油料。
油品在塑料桶里流动摩擦会产生静电,而塑料桶是绝缘的,不能及时将静电排除。
当静电在塑料桶内积聚到一定程度后,会与油料蒸汽发生反应,非常危险,静电严重时甚至会发生爆炸。
五是不要在加油站内穿脱或拍打化纤、尼龙和针织类衣物。
这些衣物相互之间摩擦容易产生静电,可能会点燃加油站内的油气产生危险。
六是禁止在加油站内修车。
维修汽车时发送机高温零部件或者电气系统漏电会引发火灾,而且维修工具之间碰撞、摩擦也容易产生静电和火花。
七是油料不要加的过满。
容易造成漏油,一般满箱的加油量以加油机自动跳枪为宜。
八是非专用自助加油机,禁止驾驶员自助加油。
有时加油站会遇到排队等候加油的情况,这时驾驶员应当等候工作人员为其加油,禁止自助加油,避免和防止误操作。
加油站安全基本知识 1、加油
安全生产事故的类型主要有哪些
造成安全事原因主要包个方面,分别是:1.人的不安全行为。
例如痹侥幸心理,工作蛮干,在“不可能意识”的行为中,发生了安全事故;不正确佩戴或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等原因;2.物的不安全状态。
例如:机械、电气设备带“病”作业;_机械、电气等设备在设计上不科学,形成安全隐患;防护、保险、警示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等。
3.管理上的缺陷。
例如:有些管理者在思想上对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将其视为可有可无,日常以麻木的心态和消极的行为,对待安全工作,安全法律责任意识极为淡薄等。
4.环境上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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